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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
2021年“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
争做金融好网民”活动方案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,进一步开展好2021年“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”活动,推动金融宣传教育更大范围、更深层次开展,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,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营造清朗金融网络环境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活动主题和口号
活动主题: 面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,宣传基础金融知识、红色金融史和金融风险防范技能,帮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服务,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,倡导理性投资和合理借贷,远离非法金融活动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;引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自觉抵制网络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,共建清朗网络空间,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,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。
活动口号: 普及金融知识 提升金融素养 共建清朗网络 共享美好生活。
二、活动主体
本次活动的参与主体为青海证券业协会、辖区上市公司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、投资者教育基地。
三、时间安排
2021年9月1日-9月30日
四、活动宣传内容
(一)基础金融知识
普及基础金融知识和社会大众关系密切的金融案例,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征信、证券期货基本知识、投资理财、个人信息保护等常用知识,引导投资者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,树立科学投资理财的理念,通过合法渠道获取正规金融产品和服务,提升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及产品的意识和能力,引导社会公众抵制、远离非法金融活动。
(二)红色金融史
紧密结合党中央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有关部署,面向社会公众积极宣传红色金融史,并有机融入金融知识进校园、进社区、进企业等宣传活动,增强红色金融史感召力,营造全民学红色金融史的良好氛围。加强经济形势宣传和金融政策解读,提振网民对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信心。
(三)《证券法》投资者保护专章
将《证券法》投资者保护专章 (第八十八条-九十五条) 作为主要内容之一,通过制作、投放原创投教作品、解读典型案例、开展讲座等方式向投资者宣传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、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、先行陪付制度、代表人诉讼制度等专项制度。
(四)注册制改革
提升本单位对注册制改革的理解和认识,深入领会注册制改革的 “三个原则”,在内部开展注册制改革的学习讨论。向投资者做好“什么是注册制” “为什么要推行注册制” “注册制如何实施”等基础知识的普及与教育。
各单位可据以上宣传内容自行设计制作图文并茂、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;各单位务必自行印制统一宣传海报(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Wt iRCo-Mxz000MI_SeTFw 提取码: x574 ,请勿随意改动海报内容或将机构名称LOGO添加在海报上.)张贴在营业网点,或在电子显示屏上展示。
五、集中宣传活动
(一)组织观看第四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
牵头单位: 青海证监局
活动时问: 9月3日
活动方式: 集中观看与自主观看(具体观看方式已在“青海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群”中通知)
参与单位: 全局干部职工、辖区上市公司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。
(二)诚信体系建设专题讲座
牵头单位: 青海证监局
活动时问: 9月中下旬
活动地点: 光大证券投教基地
参与单位: 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、中介机构、私募基金管理人,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金融监管相关单位工作人员,投资者。
(三)证券违法警示教育宣传展
牵头单位: 青海证券业协会
活动时间: 9月16日-17日
展览内容: 场外配资、内幕交易、信息披露、非法集资、电信诈骗、反洗钱等案例
活动地点: 待定,另行通知
参与单位: 省处非办成员单位、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、中介机构、私募基金管理人,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资本市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,投资者。
(四)走进老年大学
牵头单位: 青海证券业协会
活动时间: 根据老年大学开学时间确定
活动地点: 青海省老年大学、西宁市老年大学。
(五)投资者状况调查问卷
牵头单位: 华龙证券投教基地
参与单位: 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
活动时间: 9月10日-15日完成调查问卷投放回收工作,9月30日前完成调查报告撰写工作。
活动方式: 线上线下问卷调查。
(六) 进校园、进社区、进军营、进厂矿、进广场
积极参加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、青海银保监局、青海证监局、省网信办、省金融监管局组织的“五进”活动。(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: 集中宣传活动安排表)
(七)组织“法宣在线”知识答题
依托“法宣在线”覆盖面广的优势,开展一期金融知识竟答活动,组织全省各地区、各单位和各层面、各领域的人员广泛参与,推动金融知识深入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基层一线,以学促行,提高自身金融知识水平。
六、自主宣传活动
牵头单位: 中金财富青海分公司
(一)营业场所内宣传。在营业场所主要位置摆放、播放活动宣传海报,通过室外LED屏、悬挂横幅、投教机播放宣传视频、摆放宣传折页、宣传展架等方式向投资者普及金融知识,“投资者教育园地”应当及时更新,张贴最近金融动态、案例、法律法规等内容,咨询台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知识介绍、政策宣讲、接受咨询。
(二)线上宣传。积极推广中国投资者网,通过本单位两微一端,工作人员朋友圈、抖音、快手、短信、QQ等平台,推送中国投资者网公众号、宣传图文、原创视频。积极引导投资者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浏览投资者讲堂、在线直播答疑互动。
(三)专题讲座。通过邀请投资者前往营业场所和投教基地,使用腾讯会议等平台,围绕合融知识宣传月主题组织讲座,每个营业部应当至少开展专题讲座一次(线上线下不限)。
(四)走进校园社区。为提升国民投资理财素质,提升广大学生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,通过讲授课程、室外游戏互动等方式开展走进校园活动。
(五)其他活动。各经营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,通过走进周边社区、广场、街道投放宣传材料和投教产品,有条件的可以在主要商区户内外大屏投放宣传海报、宣传标语。
七、活动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
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此次全融知识普及月活动,将活动纳入今年投资者教育的重要内容,作为展现行业形象、普及金融知识、优化市场文化生态的重要工作落实。精心组织,周密策划,认真做好本单位活动宣传的部署安排,明确任务责任,切实抓好落实,提高活动的传播力、影响力和覆盖面。加强内部学习培训,切实通过本次活动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实效。
(二)加大宣传力度,丰富宣传形式
各经营机构和投教基地要将“金融知识普及月”活动与证券期货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起来,在高等院校选修课程和专题讲座中,加强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普及和宣传。投教基地要采取请进来的方式,主动邀请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学生到投教基地参观学习。已经与临近社区签署合作的经营机构,要积极在社区中开展宣传,引导社区群众参与活动。鼓励开发针对老年人的投资者教育产品,开展专题培则,设计制作专门的简易使用手册和规频教程,方便老年人投资者获取信息和服务。
(三)牵头单位认真组织,各市场主体积极配合
各单位应当于9月8日前将活动联系人名单报送中金财富青海分公司。牵头单位应当做好活动组织、联络沟通、数据统计、简报撰写、引导督促等工作,其他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开展各项活动。活动中形成的原创投教产品、特色做法、先进经验、工作总结等应及时报送至中金财富青海分公司,9月17日前形成本单位阶段性简报一篇,提供活动照片3张(1M以上),9月24日前完成本单位活动总结和活动数据统计表的填报。9月30日前,中金财富青海分公司应完成总结报告撰写,特色做法提炼,优秀原创作品推荐等工作,汇总报送我局。本次活动中形成的优秀原创投教作品将在协会抖音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播。
(四)充分发挥投资者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作用
投资者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应当由各小组组长负责,围绕本组职责,积极主动参与“金融知识普及月”活动。专项课题组和基础教育组应当配合各单位开展“五进”活动,基础普及组应当主动联系青海证券业协会参与走进老年大学活动,针对老年投资者设计课程,专项研究组应当开展面向企业的普及宣传活动,策划组和宣传组应当收集各单位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素材,制作形成内容丰富、品质优良、易于传播的主题宣传短视频。
附件: 1.集中宣传活动安排表
2.活动数据统计表